🇹🇼中華民國俱樂部

(ROC Club )名稱在🇨🇵法國內政部批准合法註冊非營利組織協會。Loi Association 1901。

籌建(🇹🇼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 )初步規劃綱領。

ROC Club 正確英文名稱是(Republic of China Club)

中文名稱(中華民國俱樂部)。

而今,正當中共組成專制軸心,與國際民主陣營纏鬥迅速升溫之際,國際民主陣營無疑正期盼著中國反共力量崛起。 而對於盼望中國大陸民主變革的志士仁人來說,已是東風驟起的大好時機。 在確定推倒中共黨朝目標的基礎上,路線選擇就是當務之急。

為此,我們----一部分不再以“表意”為滿足的民主革命派同仁,特提出以下“憲政革命”的方略,以求共鳴同盟、共謀大業。

中共的專制統治必將退出歷史舞台,無論中共以什麼方式終結,中國大陸都將向民主制度轉型。

如何轉型是無法迴避的問題,無非有三個選項:一、修憲,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除去中共領導等等;二、立憲,組成製憲會議,擬定新憲法;三、行憲,立即實行中華民國46年憲法(按大陸目前實際狀況,增補若干修正案。)

關於修憲,只有在中共變異出來的社會民主黨、社會黨、勞動黨之類的勢力占主流的情況下,才會發生。 真正的反對派人士是不會接受的。

因為主張共和革命的反對派從根本上否定了中共政權的合法性。

至於立憲,雖然有許多人嘔心瀝血提出了包括聯邦制、邦聯制等設想和多種憲法草案,但屆時要形成廣泛接受的新憲法,非常不容易。

相比之下在(中華民國五權憲法,六權分立)重新認識和充分肯定中華民國的基礎上“重建中華民國”是最簡捷、最具體、最可行的選項。 也就是可以最快地直接行憲。

為了加速中共專制統治的終結;為了未來民主轉型的順利進行。

歡迎各界人士參與,共襄盛舉。

一、籌建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 的理由 。

1.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前的兩蔣時代,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一直堅持“反攻大陸,反共復國”的國家統一綱領,但九十年代後的李登輝當局和民進黨當局放棄國統綱領,主張台灣獨立建國,2021年雙十國慶時蔡英文總統更是明確表示兩岸互不隸屬的違憲主張。

由此看來,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台北政府)既無心也無力消滅中共,拯救大陸同胞,大陸的事情還是靠大陸人民(包括海外華人)自己來做。

同時,籌建並重建(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也是要完成維護中華民國憲法和版圖、承接中華民國道統、法統的歷史使命。

2.在中國大陸恢復中華民國是中國大陸實現民主的最佳路勁,也是許多中國人的共同願望。

“光復中華民國”的理念目前只停留在心里和書面上,是時候由一個實體組織來承載這個理念並通過有效行動把理念變成現實。

並且,當下海內外華人中有心推動中國民主的反共人士越來越多,但卻苦於找不到一個可信可靠的反共組織,所以成立中華民國光復大陸非常必要性。

3.中共以國家和政府的名義綁架和欺騙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所以中國政治反抗運動不能僅僅反對和否定中國共產黨,還要否定中共偽政權和偽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必須以國家和政府的名義對付中共,揭露中共政權真面目。

以中華民國的正統性揭穿中共國的外來性,以中華民國的民主性彰顯中共政權的極權專制,以中華民國的民主統一,消解中共專制統一的假的民族主義。

4.以往的中國反共民主運動只是在政黨鬥爭層面對抗中共,缺乏格局和自己的話語體系,也未能充分利用和發揮中國民主共和的歷史和現實資源。

“中華民國”是對付中共的最有力的旗幟,但以往以光復中華民國為宗旨的組織諸如“大中華民國光復會”、“復國黨”等在組織的定位上仍停留在民間社團的層面。

5.“中華民國俱樂部”集“破與立”於一體。 對“中華民國”的肯定和支持就是對中共政權的否定和反對,而且“中華民國”標明了中國大陸未來民主化的路徑和藍圖,解除世人對中共政權垮台後中國政治走向不確定性的擔憂。

同時由於中華民國留給人們的歷史記憶和現實在台灣的民主成果,加上目前國際社會對中共政權的普遍厭惡,(中華民國俱樂部)作為一個明確反共並有志取代中共國政權的政治組織會比任何中國民運組織更容易得到世人特別是國際社會的認可和支持。

6.中共政權的崩塌也許在一夜間,要國人和國際社會最快地認可和接受中華民國,現在就應該有個讓人感知的政治實體在海內外主張和宣傳光復中華民國,在大陸重建中華民國政府,並為與各國政府建立關係,打下基礎。 以“國家和政府”的名義才可以對稱地與各國政府建立關係。

7.中華民國具有龐大的天然支持者,“光復中華民國”最容易達成最大共識。

中華民國誕生至今100多年,無數中國家庭的父輩祖輩都曾為中華民國流血流汗甚至獻出生命,這些家庭的後代都應具有認可和支持中華民國的基因,在海內外認可和擁護中華民國的華人上千萬而且越來越多。

以中華民國為旗幟的政治組織------(中華民國俱樂部)具有的天然和潛在支持者之龐大是中國其他政治組織無法相比,所以既然要建立組織,我們就應一步到位地建立以中華民國為旗幟的政治組織(中華民國俱樂部)。

英文名稱(ROC Club) 合法註冊在🇨🇵法蘭西共和國内政部門批准(非營利組織協會)Association Loi 1901。

8.“中華民國”這面旗幟不僅代表一個國號,而且還代表民主自由,代表革命,代表國家統一,代表合理合法的歷史傳承。 中華民國這四個字還具有最大的包容性,可化解革命和改良、獨立和統一、民主或專制之爭論。

9.(中華民國俱樂部)有“三民主義”作為政治信仰和靈魂,有(中華民國五權憲法,六權分立),(總統權,立法權,考試權,監察權,司法權,行政權,聯邦戓邦聯民主制度)。

本組織大綱的基石作為依據,有中華民國和現實資源作為自己的話語體系,以“光復中華民國”作為旗幟和以“中華民國俱樂部”作為組織名稱可以讓組織具有天然的公信力。

二、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 的性質、綱領和目標。

(中華民國俱樂部)在中共統治存續期間,是一個政治組織和國民革命團隊,以加速中共政權覆滅,並在大陸重建中華民國為目標。

在中共政權垮台之前,(中華民國俱樂部)作為一面堅決否定中共政權的民主革命旗幟和政治組織凝聚海內外支持光復中華民國、認同“三民主義”的海內外人士,團結一切反共人士和組織在海內外形成有組織的反共力量。

在中共政權垮台和中國大陸政治真空時,(中華民國俱樂部)將向中國大陸民眾和各方政治力量建議:立即在中國大陸恢復中華民國國號,實施46憲法,並以(中華民國俱樂部)為國家“主心骨”呼籲和爭取國際正義力量支持,實現軍隊國家化,召集中國各界政治代表參加的圓桌會議,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商討和製定防止中共勢力破壞民主的措施及籌備民主大選。

作為一個政治組織的(中華民國俱樂部)成員可以以個人的名義參加民主大選。

待大陸重建中華民國南京政府後,(中華民國俱樂部)團隊將自行解散。

三、(中華民國俱樂部)與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台北政府)的關係。

中華民國是中國正統政權,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誕生於中國大陸的辛亥革命,並有效管治中國大陸38年,至今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的疆域依然包括中國大陸,儘管本(中華民國俱樂部)不是實際代表執政的政府,但使用“中華民國俱樂部”之名符合中華民國憲法,具備法理上的合法性。

由於在台灣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及主要政黨都放棄了反共復民的使命,(中華民國俱樂部)與臺灣的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或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不存在衝突關係。

唯望臺澎金馬同仁在捍衛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同時,也能與我們相互支持。

在大陸民主化變革過程中,台灣同仁應能發揮極為重要的推動、指導作用。

因此,中華民國俱樂部正式宣布成立之前會向臺灣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台北政府)申報備案通報並爭取支持。

如果中共武統台灣得逞或因國際形勢變化台灣獨立建立台灣共和國,(中華民國俱樂部)將順位成為中華民國唯一的政治實體(海外組織架構)。

如果在中共垮台之前,台北政府能積極支持或主導大陸的光復中華民國的鬥爭,中共崩潰之際,台北政府將自然而然的遷都南京(或任何大陸城市),與大陸民眾一道,重建原中華民國版圖的中華民國政府。

如果,在此期間,台北政府對大陸人民的光復中華民國事業不聞不問,甚至一直力圖獨立。

未來的(中華民國俱樂部)和台北政府之間的關係,將由全國的選民決定。

四、中華民國俱樂部(籌備)綱要和組織架構。

由初始發起的一批同人組成籌備小組,與各方面的朋友交流以形成有一定影響力和工作能力的團隊。

然後宣告(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籌備委員會成立。 設想(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籌備)委員會如下:

1.決策委員會 。

(1)決策委員會由反共復國政治立場堅定、品行良好、具備合作精神和性格、有犧牲精神並有一定思想水平和組織能力的九至十五位民國派人士組成,是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籌備委員會的最高決策機構。

(2)決策委員會主要職責是把握(中華民國俱樂部)的政治方向,集體對中華民國俱樂部籌備委員會的各項政策和各重大事務做出決策,集體審核和批准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規劃和工作項目,集體決定任免各職能部門正副部長(正副主任),集體審核和批准(中華民國俱樂部)名下的資金使用計劃和大額資金的使用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決策委員會的各項決策需決策委員會全體成員表決並獲得至少三分之二成員同意。

(4)決策委員會的每個成員須具體負責一至兩個職能部門的領導工作,組織和指導具體職能部門開展工作並對該職能部門的工作成效負責。

(超過一年,具體職能部門的工作成效未能達到預期效果而又無適當又充分理由的,負責該部門的決策委員會成員應主動退出決策委員會或由本決策委員會全體成員表決該成員離開或留在本決策委員會內。

這一條還需斟酌)。

(5)決策委員會的任何成員若違背最基本的政治立場或多次行動上故意違背或不服從決策委員會集體所作的決定,經決策委員會兩名成員提出,決策委員會可以召開全體成員會議表決是否要該成員退出決策委員會,但須獲得至少三分之二的成員贊同才可免去該成員決策委員會成員的資格。

(6)決策委員會成員需要增補新成員時,被提名人須經決策委員會的全體在任成員表決並至少獲三分之二成員同意方可成為決策委員會的成員。

(7)決策委員會不設立最高領導人(領袖),實行輪流召集人制度,每位成員(大陸和香港成員除外)輪值當召集人6個月。

召集人的職責是:

A.召集和主持委員會的內部會議。

B.代表(中華民國俱樂部)籌備委員會接受外部採訪、出席外部會議或集會(及發言)、會見其他國家(政府)代表、政界人士、宗教頭領、組織代表和知名人士。

C.起草和簽發經決策委員會表決通過的以(中華民國俱樂部籌備委員會)名義發布的文件、文告(聲明)。

D.代表中華民國俱樂部籌備委員會對外簽署決策委員會已表決通過的合約。

E.處理有關(中華民國俱樂部籌備委員會)的非原則性的日常事務及突發事務。

(8)決策委員會每半個月舉行一次全體會議,但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舉行臨時會議。

諮議委員會。

2.諮議委員會。

由共復國政治立場堅定、品行良好、具備合作精神和性格、並有一定思想水平,但因各種原因無法介入具體職能部門工作的人士組成,定期或不定期舉行諮議會議,為決策委員會提供各方面的決策建議。

諮議委員會實行輪流召集人制度,每位成員(大陸和香港成員除外)輪值當召集人3個月。

3.職能部門。

每一個職能部門由決策委員會一名成員直接領導。 各職能部門設正職負責人一人,副職負責人一至二人,工作人員若干名。

正職負責人由堅定的民國派高級會員且有一定相應水平和執行能力的人擔任,副職負責人可以根據需要由非民國派/非會員的專業人士擔任。

擬設立的職能部門如下:

(1). 秘書、人事、財務部。

(2). 信息文宣部。

(3). 中華民國榮譽聘書/推廣部。

(4) . 募捐部。

(5) . 會員救助福利部。

(6) . 大陸、港澳工作部。

(7) . 台灣工作部。

(8) . 海外華人工作部。

(9) . 民族地區工作部。

(10) . 對外聯絡部。

4.全球各地聯絡處。

全球各地聯絡處以省/洲為區域單位,一省有三個以上會員的即可成立

(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 籌備委員會XXX國的國內XXX省政府(籌備委員會)聯絡處。

聯絡處的主要工作是:

(1)與海內外本省民眾聯絡、利用當地各種渠道、場合和機會宣傳(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籌備委員會)的政治主張。

(2)與當地政界、族群、 各類社團、知名人士建立聯繫。

(3)在當地推廣中華民國榮譽公民證。

(4) 處理(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籌備委員會)總部委託辦理的事務。

5. 眾議局 。

所有會員均是本局成員(認領中華民國俱樂部籌備委員會)頒發的中華民國榮譽聘書者即是會員)。

給每成員頒發(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 籌備委員會眾議局眾議員證書。

由各省和直轄市的會員推選一名代表組成常務會議。

本會日常事務暫由(中華民國俱樂部)榮譽聘書/推廣部負責處理。

會員大會由中華民國榮譽公民證/推廣部和秘書、人事、財務部共同籌辦。

一旦常務會議成形,即交由常務會議負責。

常務會議的主要職責暫時是定期和會員保持聯繫,解答會員提出的問題,處理會員提出的建議。

本局每半年舉行一次會員大會(網絡會議還是實地會議,全體會員大會還是會員代表大會,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可形成議案提交決策委員會。

5. 參議局。

本局成員主要面向非民國派/非會員的組織和人士,如中國民運和其他反共組織負責人、中國反共民主知名人士、中國知名維權人士、支持中國民主人權的其他族群首領和社團負責人及各國政界人士。

凡願意加入本局並被批准者,(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籌備委員會)給每成員頒發中華民國俱樂部委員會參議局參議員證書。

本局主要職責是與非民國派的各界人士和組織建立聯繫,聽取他們的對(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本局至少每年舉行一次成員大會(網絡會議還是實地會議,全體成員大會還是成員代表大會,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本局年度成員大會由海外華人工作部、對外聯絡部、民族地區工作部和秘書、人事、財務部共同籌辦。

(注:眾議局和參議局為未來的立法院作準備、打基礎,並嘗試未來中華民國政府的一院兩局的格局)。

五、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籌備委員會)的資金來源、工作人員酬資、財務制度。

(一) 資金來源:

1.會員費。 認領(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頒發的中華民國俱樂部榮譽聘請書的人士即成為會員,高級會員的年會員費為$XX美金,普通會員的年會員費為XX美金。

(大陸淪陷區人民免收會員費)。

2.中華民國榮譽聘請書/推廣費。

每本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頒發的中華民國俱樂部榮譽聘請書/收費為成本費外加XX美元。

3. 向社會募捐。

面向個人和民間社團募捐。

4. 向各國政府求援。

5. 向各類基金會請求資金支持。

6. 動員中共貪官捐款。

(二)工作人員酬資

在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籌備委員會)啟動階段,所有工作人員均為義工。

未來根據資金情況,工作人員的酬資從工作補貼逐步到兼職/專職薪金。

酬資標準待定。

(三)財務制度待定。

六、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籌備委員會)啟動階段的主要工作。

(一) 籌備階段

1. 就光復中華民國,重建中華民國南京政府的意義形成更廣泛的共識群體。

2. 決定討論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的註冊章程及完成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的註冊地點(國家和城市)。

完成(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籌備委員會註冊工作。

3. 向(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台北政府)和(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通報決定成立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的計劃和徵求意見。

4.開立(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銀行賬戶。

5.起草及發布(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成立公告及各種文告,通報各國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或成立大會。

6.(第一年)的具體工作目標

1)設計、印製及推廣中華民國俱樂部(榮譽聘請書)。

2)先集中人力組建並投入如下幾個部門的工作:信息文宣部、中華民國俱樂部(榮譽聘請書/推廣部、募捐部、秘書、人事、財務部。

3)建立中華民國俱樂部(ROC CLUB)委員會網站及網絡電視台。

4)與聯合國聯繫,要求在聯合國總部舉行一場“廢除中共所提倡修改的(2758決議案)一個中國方案等於(中华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偽政權在「聯合國」常務理事會席位資格權利。

希望「聯合國」召開聼證會重新提案用「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在'臺灣省Taïwan '之名」重新申請加入「聯合國」席位。

''ROC CLUB''

綱領'籌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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